发布时间:2025/10/29 报告与公告
特别提示:
1、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致同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服务期限届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通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致同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3、本次变更符合选聘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静,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境芳,2022年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富来,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参考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收费,2025年度公司年度审计费用为230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含税),同比变动未超过20%。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致同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致同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服务期限届满。根据选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通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提议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董事会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